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么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那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还的钱以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分割。
从法律层面来讲,即便房产登记在婚前买房的那一方名下,可婚后一起还贷款的行为让房产在婚后价值提升了,这提升的部分包含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努力与付出。
比如说,一套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了20万元贷款以及相应利息,那么这20万元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主张相应的权益。
二、婚前贷款买房结婚三年离婚后女方有权分房子么
在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三年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分割该房产? 对于婚前以贷款方式购置的房屋是否应当在离婚案件中得以进行分割,一直争议不断。
然而,根据我国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若在婚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独立的财产支付了购房首付款,且将该房产登记于自身名下的情况下,法庭有权利判定这一房产为首付款出资方私人所有。
也就是说,只要是以婚前单身阶段所积累、购买的房产,且已进行产权登记,并记入到个人名下的房产,便可视为私人家产。
无论这一房产的后期贷款支付负担,是否需要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共同承担,都无法影响其作为首付款出资方个人财产的法律性质。
因此,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情形中,婚前利用贷款购买的房产仍然不能划分至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而是归属其原先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那一方当事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购置房屋,婚后增加女方姓名是否视为共同财产?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男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且随后加上了女方姓名,那么这栋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其次,倘若在婚前一方人士支付了该房屋的首付款,而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将会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最后,当一方在婚前支付完成全部购房款项之后,如果在婚后添加女方姓名,从法律角度而言,其产权比例原则上应为各占百分之五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我们探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款部分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时,需要明确很多相关的要点。在这种情况下,婚后还款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过,这也涉及到一些其他复杂的情况,比如如何准确界定婚后还款的金额,以及如何证明增值部分与婚后还款之间的关联等。而且,如果涉及到离婚,这部分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合理分割呢?另外,若双方有关于这部分财产的特殊约定,在法律上又该如何认定其效力呢?如果您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的认定、分割或者相关特殊约定等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